咨询电话: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于 2024-09-20 阅读(255)
问: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答: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企业的资质,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备案信息、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进货查验记录包括:
(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二)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三)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备案编号;
(四)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购货日期等; (五)供货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满后2年;没有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本文标签:医疗器械经营
上一篇: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哪些药品?
热门排行
- 办理了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己加工的食品可以在网上销售吗? 2018-09-23
- 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0-02-04
- 潍坊市政务服务大厅有关服务电话 2020-02-07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吗? 2020-02-15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窗口联系电话 2020-02-24
- YY/T0316-2016 废止!升级替代为GB/T 42062-2022标准 2023-11-24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是否需要现场检查?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