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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的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是什么意思
发布于 2024-05-22 阅读(1756)
问:药店的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第五条要求:
根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一)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禁止类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除外)。
(三)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等药品除外)、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
本文标签:药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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